我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来,河南省商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布告(2020年第1号),发布22种产品质量监督检查状况。据布告,本次钢丝绳电动葫芦产品检查中,共检查了49家企业,有24家企业未抽到样品,其间,停产歇业5家、未出产检查范围内的产品18家、拒检1家。实践抽取了新乡1个省辖市和长垣1个省直管县(市)25家公司制造的26批次钢丝绳电动葫芦产品。经查验,26批次产品符合规定规范要求。
本次检查根据JB/T9008.1-2014《钢丝绳电动葫芦 第1部分:型式与基本信息参数、技能条件》、JB/T9008.2-2015《钢丝绳电动葫芦第2部分:实验办法》及《河南省2019年第3批钢丝绳电动葫芦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实施方案》,对钢丝绳电动葫芦产品的外观、起升高度、降压实验及升压实验等项目进行了查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