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9月21日,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8)豫07破64号民事裁决书,受理该破产清算请求,于2018年12月12日裁决指定本院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子指定办理人的规则》,本院决议采纳竞赛方法选任办理人,现公告如下:
华夏圣起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高林才,系该公司履行董事兼总经理。居处:河南长垣县位庄工业区。运营规划:通用桥、门、冶金、电站、门座式起重机;电动单梁、悬挂起重机;电动葫芦桥式起重机;防爆桥式、粱式起重机;防爆电动葫芦;单、双主梁门式起重机;柱式悬臂起重机;电动葫芦;通用起重配件及零部件制作、装置、修理、租借;运营本企业自产及外购配套件,营销出口事务和机械设备、零部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事务;低压开关设备和操控设备、低压成套设备、电力设备、太阳能产品、电力电子元件、动力设备的研发、出产、出售;技术服务;修建服务,不动产租借服务(以上项目凡触及答应运营的凭有用的答应证运营)*(依法须经同意的项目,经有关部门同意后方可展开运营活动)。
1、申报安排为编入河南省法院企业破产案子办理人名册中的新乡市区域内二级办理人或河南省规划内的一级办理人可报名,新乡市区域内二级办理人也可与河南省规划内的一级办理人联合报名;
2、申报安排及其人员不得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子指定办理人的规则》第九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则的不得或不宜担任办理人的景象;
3、申报安排在近5年内有破产案子办理人作业经历,担任过较大、杂乱的企业破产案子办理人的优先;
4、申报安排须许诺,担任办理人长时间派出到破产案子作业驻地的作业人员不可以少于4人;
6、申报安排须许诺,在破产案子审理过程中及破产程序完毕后担任信访事项和谐、处置。
契合条件的申报安排应于申报期限届满前向本院提交请求书(一式七份)以及与请求书内容相对应的证件、材料和凭据。详细包含以下内容:
2、拟派遣参加本破产案子办理人团队担任人、核心成员及常驻人员的基本情况、执业阅历和成绩;
3、申报安排拟定的办理人规章制度和作业方案,包含安排架构、责任分工、作业流程、方案草案、办理思路、建设性定见和主张等;
本院将根据申报主体的规划实力、经历成绩、团队设置、作业规划、作业方案等做归纳评判,确认一家申报主体为本案破产办理人,一起另确认一家申报主体作为本案备选破产办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