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质量新闻网讯 从河南省质量技能监督局官网得悉,该局2017年第3季度对45种产品质量进行了监督检查。其间,抽取了长垣1个直管县(市)60家公司制造的60批次钢丝绳电动葫芦产品,1批次产品不符合规则规范要求。
本次检查根据JB/T9008.1-2014《钢丝绳电动葫芦 第1部分:型式与基本信息参数、技能条件》、JB/T9008.2-2015《钢丝绳电动葫芦 第2部分:实验办法》及《2017年第3批钢丝绳电动葫芦产品质量河南省监督检查实施方案》。对钢丝绳电动葫芦产品的外观、起升高度、降压实验、升压实验等项目进行了查验。
经抽样查验,有59批次产品符合规则规范要求,河南省欧瑞科起重机械有限公司的1批次“欧瑞科起重”钢丝绳电动葫芦(规格型号:CD2t-6m;生产日期/批号:2017-7)不符合规则要求,涉及到起重量限制器功用实验项目。